与纯粹燃烧装置不同,有机废气的热力燃烧除了必须遵循一般燃烧规律外,还必须注意其特殊性:首先,燃烧的目的是为了净化废气,将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,因此避免燃烧过程可以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是极为重要的;其次是有机废气中VOC的种类、组成各不相同,燃烧过程的安全性,以及在满足达到所期望的净化率、热效率的条件下,设计最优的燃烧条件和燃烧方案。
有机废气的燃烧净化,是一个燃烧过程。要实现完全燃烧的先决条件是:除了要有足够高的温度外,可燃气体和空气必须很好的混合,并在燃烧室中有足够长的停留时间,以及还要有足够的空气量(即过量氧);空气量的不足会导致不完全燃烧,使得在净化空气中还含有残留的未燃烧组分;空气量过高,则会降低燃烧温度,同样可导致不完全燃烧,甚至低于着火温度而造成熄火。
可燃物质/空气混合物着火的另一条件是可燃物质的浓度,它必须处于燃烧或着火浓度极限范围内。燃烧浓度下限表示可燃物不足;燃烧浓度上限则表明可燃物过多。所谓着火温度是指可燃物质能进行燃烧,而且其释放的热量足以使随后进来的可燃物质/空气混合物达到燃点所需的最低温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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